贵州毕节农村两周内超600人感染,贵州毕节农村两周内超600人感染病毒(3)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患者李某某,男,49岁,现居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为2月4日确诊病例李某某(接触浙江确诊病例后返回贵州修文县)的亲属,是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2月7日,毕节市发布关于对黔西县素朴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新增两名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2020年2月4日下午,黔西县收到修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的协查函》显示,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村民李某某,系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颜某密切接触者。
经查——
1月29日李某某与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颜某夫妇(从浙江返回,其女儿在浙江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贵阳修文李某家中就餐。
1月30日李某某与修文县李某等人驾车从修文返回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当晚在李某某侄女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的李某家中住宿。
1月31日晚上,李某某出现流涕,无咳嗽、咳痰、发热、乏力,无呕吐、腹泻等症状。
2月4日下午,黔西县接到修文县协查通报后,将密切接触者李某某、黄某某、李某(李某某侄女)、陈某某等 5 人接到人民医院进行CT 检查,结果显示,除李某某双上肺感染外,其余 4 人 CT 无异常。
2月5日10时23分,李某某、李某(李某某侄女)实验室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无症状感染者(实验室阳性检测)。
2月5日18时,经再次确认,及专家组会诊,修订报告为“确诊病例”。
由此,黔西县新增两名确诊病例:李某某、男、52 岁;李某(李某某侄女)、女、25 岁,两人均为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村民。
黔西县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贵州省卫健委、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贵州日报
2月7日,毕节市发布关于对黔西县素朴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新增两名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2020年2月4日下午,黔西县收到修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的协查函》显示,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村民李某某,系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颜某密切接触者。
经查——
1月29日李某某与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颜某夫妇(从浙江返回,其女儿在浙江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贵阳修文李某家中就餐。
1月30日李某某与修文县李某等人驾车从修文返回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当晚在李某某侄女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的李某家中住宿。
1月31日晚上,李某某出现流涕,无咳嗽、咳痰、发热、乏力,无呕吐、腹泻等症状。
2月4日下午,黔西县接到修文县协查通报后,将密切接触者李某某、黄某某、李某(李某某侄女)、陈某某等 5 人接到人民医院进行CT 检查,结果显示,除李某某双上肺感染外,其余 4 人 CT 无异常。
2月5日10时23分,李某某、李某(李某某侄女)实验室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无症状感染者(实验室阳性检测)。
2月5日18时,经再次确认,及专家组会诊,修订报告为“确诊病例”。
由此,黔西县新增两名确诊病例:李某某、男、52 岁;李某(李某某侄女)、女、25 岁,两人均为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石井 1 组村民。
黔西县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贵州省卫健委、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