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详细信息
做掉刘鹏飞犯罪团伙是丹东市进行“扫黑除恶”扫恶至今获得的又一重要战果。与此同时,此案也是路北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发生涉黑案件。公诉案件部门控告,被告人刘鹏飞、邵安柱、刘深圳福永等27名普通合伙人触及中国法律
,组织执行了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等违法犯罪的主题活动,不法操纵唐山市、天津市、秦皇岛市一部分水域深海打捞等领域,受到破坏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纪律,理应以组织、领导干部、参与黑帮特性组织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等6项罪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阶段该案庭审已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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