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教室视频 黑龙江大学教室监控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室事件视频(4)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其实看看视频左下角确实有个S0404编号,前面有个科字,其他的就看不到了,看右上角大约是5-16号的下午14点左右发生的事情。
不得不说这个摄像头既清晰,且牛逼!
从视频可以看到,摄像头那端的录制者在低声讨论什么,可见当时在场的不止一个人,而且摄像头被调整了位置,对准了两位当事人,并拉近了距离。可见摄像头完全被录制者控制了,他们是故意拍摄下来的,也是故意传播。
关于此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将此监控
视频传播到网上,不管是从什么渠道获取,都属于侵犯别人的隐私。视频传播后引起网友关注,对当事人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这属于犯罪
行为,应当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至于何种处罚需根据调查结果确定。
上海大邦律师
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在法律
上,如果是学生在教室里行为不当,系违反校纪,应以校规处理。该视频,既是两人的隐私,也涉嫌淫秽,故视频的泄露者与上传者,须承担侵犯隐私的民事责任,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此类视频,不可传播,而当事人也要检讨行为失当,学校亦要加强管理。
“此次幸好教室无人,情节轻微,否则在公共场所发生关系,有伤风化,也将被治安处罚。”丁金坤律师表示。
瓜友们理性吃瓜,请勿传播视频,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不得不说这个摄像头既清晰,且牛逼!
从视频可以看到,摄像头那端的录制者在低声讨论什么,可见当时在场的不止一个人,而且摄像头被调整了位置,对准了两位当事人,并拉近了距离。可见摄像头完全被录制者控制了,他们是故意拍摄下来的,也是故意传播。
关于此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将此监控
视频传播到网上,不管是从什么渠道获取,都属于侵犯别人的隐私。视频传播后引起网友关注,对当事人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这属于犯罪
行为,应当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至于何种处罚需根据调查结果确定。
上海大邦律师
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在法律
上,如果是学生在教室里行为不当,系违反校纪,应以校规处理。该视频,既是两人的隐私,也涉嫌淫秽,故视频的泄露者与上传者,须承担侵犯隐私的民事责任,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此类视频,不可传播,而当事人也要检讨行为失当,学校亦要加强管理。
“此次幸好教室无人,情节轻微,否则在公共场所发生关系,有伤风化,也将被治安处罚。”丁金坤律师表示。
瓜友们理性吃瓜,请勿传播视频,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